房产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90年时我在徐家汇路的房子拆迁,当时户口本上有3个人,另外2个分别是我的侄子和侄女,之后分配到位于合肥路的房子,属于国家分配的承租房,在92年10月我们3个户口一起迁入至合肥路的房子,后来于94年6月,我的侄子侄女的2个户口便已迁出,房票本上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今年我合肥路的房子拆迁,请问我的侄子侄女是否也属于安置对象?在法律上他们是否有份享受这套房子的拆迁福利?现在他们向我要求取得动迁款的三分之一,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3-20-状态:未解决]
朱久兴律师的解答:

他们有补偿,但属于他们的份是很少的,他们要求1/3你可以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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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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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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