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也有半年,这期间男方没有行使抚养子女的义务,并且男方已经有外遇,进行调节后男方仍然不予理睬,请问专家该怎么办?谢谢!
补充提问:
曾经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处商品房,当时写得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男方给女方打了10万元欠条。请问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割该处房产?10万元能否拿回?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04-状态:未解决]
吴蔚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这是权利。如何行使,取决于你自己的决定。如果按你所述,你能够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的,没有和好可能的,你可以与对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