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论两个养子女是否尽义务,老人均有权将自己的财产通过遗赠或者生前赠与等方式处置给其他人。 当然,如果该两个子女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则即使老人生前对财产进行了处置,也必须在老人的财产中为该子(女)留出必要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