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析产问题

我与父亲、弟弟共有的一栋楼房现在进行析产,是农村自建房。父亲已表示放弃其权利,不参加析产。弟弟本已同意房产按十万元析产,我享有房屋及其所属地块的使用权,补偿弟弟五万元,他搬出该房屋。但现在弟弟提出,五年内如遇房屋拆迁,评估补偿超出十万元的部分他还要分配。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法院会支持这样的诉求吗?
补充提问:
房子是农村宅基地的自建房,我已问过房产评估的朋友,她说土地是集体所有,评估只计算房屋的建造价格,现作价十万元是比较合理的。现在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问题,太复杂了,协商不成只有诉讼了。现我想知道的是,法院会支持弟弟的这种诉求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15-状态:未解决]
王秋艳律师的解答: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该房屋属于你们三人共有的财产。因你父亲明确表示放弃共有权,故你与弟弟变成了有权析产的人员。
如果你与弟弟将房屋作价十万元,则在你向弟弟交付五万元后,再经过登记变更手续,你成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
你弟弟提出的五年内如遇拆迁的待遇,属于你与弟弟协商的范畴。如果你不同意,则你弟弟有可能不同意目前的分割方案,则你与弟弟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由法院对房屋的分割问题进行裁决。
所以你与弟弟的纠纷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你同意弟弟的方案,你给付弟弟五万元,弟弟搬出,并由父亲与弟弟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到你个人名下。但如果五年内遇拆迁,则你应履行承诺。
另一种是你不同意弟弟的方案,弟弟也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你。则你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通过竞价或者评估等方式确定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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