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置癌症晚期的妻子于不顾
妻子在有了第三个孩子之后于5年前查出乳腺癌,后因复发现已至晚期,在此期间,患病的妻子一直在家照看三个孩子,(大儿子现已高中毕业,二儿子小学二年级,女儿5岁),三个月前丈夫自上海打工回来,对妻子不管不问,想吃就自己做,不吃也不管,扣留了妻子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把妻子关在家里不准许出门,没收手机,终止其与外界接触和沟通的途径,妻子忍耐至极之下想去娘家清净几天,任凭妻子家人在门外商量半天丈夫就是不肯答应,无奈之下之后求助110,数天后妻子重病住院,丈夫没收了公公给儿媳的治病钱,拒绝让妻子打化疗,对妻子不管不问,现在想咨询一下,丈夫现在都触犯了哪些法律问题。
补充提问:
丈夫在此期间还殴打病重的妻子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6-13-状态:未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男方没有履行对女方的扶养义务,并存在嘉宝及虐待行为,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