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工业用地改为商品房用地一宗。原来工业用地上有三套房改房,面积约180平米。本市国土资源局让拍卖前先将这三套房产从原来房主那里买来,将土地划零为整再一起拍卖。于是以115万的价格从原来房主那里购得这三套房改房。但是,国土资源局在收购这片土地的时候并没有按房改房补偿,而是同划为了工业用地只补偿了40万,当时跟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询问这三套房改房如何补偿时,工作人员说过后再说。现在,土地已经拍卖,并且房地产商已经将这片土地开发,但这三套房改房的房产证(无土地证)还没有销户,问还能不能从国土资源局里将那部分差价要回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15-状态:未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可带上资料面谈

我咨询李春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春珍律师 > 李春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