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

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自己所有的800平米的二层楼租给乙方经营饭店。合同中还约定,“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照每平米5000元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饭店开张后生意兴隆,乙方决定买下该房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甲方不同意出卖。后甲方以没平米6000元的价格与丙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为组织甲方与丙方公司成交,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甲方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
1.在起诉前,乙方为组织甲方与丙方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什么措施?
2.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3.法院应如何准许和执行?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0-22-状态:未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甲方承担约定的义务,否则,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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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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