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2012年5月,我的朋友胸口疼,在济南某医院拍的X片,医生说没事,11月份再次发作而且更加厉害,去医院查出是胸膜炎而且已经产生胸腔积液,由于延误了治疗时间,现在必须大量吃药,而吃药又引起了肝部疾病。现在我的朋友想起诉他们,我想问一下,5月份的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起诉可以以什么名义起诉,是起诉当时诊断的医生还是医院,如果索要赔偿,这种事故一般赔偿多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我一些建议,在此谢过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3-29-状态:已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如果认为是医疗事故,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申请鉴定。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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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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