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私闯民宅?
您好!我姐委托中介将房子租给X女士,今年10月份到期。房子中的部分家具属于我的一个朋友,他突然要要回这些家具,而根据合同,家具也属于出租的东西。我们经与X女士多次协商,X女士让我们重新购买家具来换那些要被我朋友要回的家具。我们通过中介购买了家具并已经经X女士口头认可同意后,我们又让X女士确认什么时间去更换家具后,并通知朋友于约好的日期去拉家具(由中介陪同)。朋友雇了车及人在约好的时间去拿回家具,而这时X女士发来短信给我姐说是自己有事,要我们以后再去拉这些家具。因为我朋友及雇的车和人已经到了,我姐急忙打电话给X女士多次,她都不接,然后我姐又发短信给她说是人已经到了楼下,务必按原计划进行,X女士都未回复,之后我姐和我还有中介都多次给X女士打电话,她都不接。我朋友及中介等人此时已上楼敲门,X女士的孩子给开了门。我朋友在向这个孩子说明来意后,经同意,将家具换好。X女士在之后1小时之内打电话给我姐,说是我们私闯民宅,吓到孩子,孩子一直在哭,但我们询问中介,中介说小孩一直很好,根本就没有哭。X女士还说要到法院告我们之类的,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样做是否违法,谢谢!
补充提问: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家具我们都已经给她换好了,X女士到法院起诉我们,法院能否受理呢?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