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已交首付但未办理贷款,未交房。离婚如何处理

我们两个人于2013年6月份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2013年9月份登记结婚,现在因为感情问题需要离婚,但是房子要2015年才交,交房才能办理产权证。请问这样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现在的想法是房产归男方,男方退还女方所出的资金。如何才能变更房屋产权?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写?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10-08-状态:未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如是两人一起签的合同,共同所有。一般可均分房产。详情可浏览:青岛离婚律师法律服务网,如需帮助可面谈

我咨询李春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齐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青岛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春珍律师 > 李春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