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还要还吗?
我在3年前向朋友借了2万块钱,写明是一年之内还清。但由于他家里突然有事,要我还钱,当时我不再青岛,他就找到我父亲,我父亲就把这笔钱还给了他,当时有很多人在场的情况下还给了他。他也把欠条给了我父亲,但是在一个月以前,我突然收到法院的起诉,他把我告了,让我还钱,还拿出一份借条,和当时他给我的借条简直一模一样,我真懵了,法院让做笔迹鉴定,但如果当初他给我的是个假的,现在起诉我的是个真的借条,怎么办,这个钱我还要还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16-状态:未解决]
李春珍律师的解答:
关键是证据,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证人等。实在不行,可借助其他一些证据,如当时的通话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