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辞职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在一个工厂工作,3年半以前我来这个单位,大约7天就签定了第一份合同,但是那个合同严重不平等,都是对单位有利对劳动者很不公平的,属于无效的。当时领导说只要工作2年就可以转正,到时单位就给我交纳5项保险,可是一直等了3年多,单位才给我转正交保险,就是大约半年前。
半年前的合同里写着我答应为单位工作3年,里面也没有提如果我中间辞职要交为约金的事情。当时签字之前我和别的同事也问过领导,,万一干不到3年怎么办,领导也不给明确回答。追问之下说,不到3年就不到3年,反正不签合同就不转正就不能给交保险了。所以就签字了。现在单位工资少的可怜,一个月1000左右,实在不够吃饭的了,所以我想换工作。我现在很担心,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单位能把劳动关系和保险挡案给我吗,我到时候可以自己给自己交纳5项保险吗?一般这个时候单位辞职的人比较多,可因为我已经转正属于特殊情况。万一领导非要我工作满3年怎么办,我有什么法律依据保护自己没有。我也听说一些传言,说如果员工不到合约期限就提出辞职,就不能把劳动者的工作关系劳动挡案,包括保险拿出来。即使不要这些人走了去了新的单位,新单位也会因为这个原因不能给员工交纳保险。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还有一般领导会用什么手段为难我不让我辞职,我有没有相应的保护自己的办法。我们单位提出辞职都是手写的辞职申请,经过领导一层一层签字,这样的话我有什么办法留下证据证明真的曾经提交过书面的辞职信息给单位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