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我2009年将一套经济适用房购买指标以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另外一个人,并由别人当时缴纳了2.5万元的首期房款(交款收据及购买协议均由对方保留),2012年3月这个房子才开始建设。当时约定如果反悔将支付3倍赔偿金,现在我是否可以反悔,反悔该缴纳多少赔偿。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2-14-状态:未解决]
何春莲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你单方面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你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可以向法院提出适当降低。有需要可以打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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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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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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