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分事宜,一审判决后,是否二审一般会维持原判?
男方与女方协议离婚,但在离婚协议上注明无共同财产和房产,无小孩,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首付一套房子的二层款,房子是以女方名义购买原。后来银行要首付三层,因房地产公司为促成订单,自已支付了另外的一层,几个月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因为有涉及二个人个人的存款,男方的股票等,所以经协商在离婚协议上均写的无。后来过去一年半之后,男方居然告到法院,说在办理离婚时未进行财产分配。然后要求法院重新分配房产,后来法院将房子的首期三层费用由女方返还男方一半,法院的费用也由女方支付一半。而实际上另外一层的房款以及办理房产证,还有银行的按揭、离婚后的供楼款均是离婚后女方一人支付的。有银行的付款和房地产公司的收款依据。女方提出上诉,是否说二审一般会维持原判呢?如果真要算下来,女方是否也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家电、家私,还有男方的股票等一并要求重新分配呢?还有女方在未婚前购买的家电(有发票证明)也要回来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2-状态:未解决]
何春莲律师的解答:
你好,我是成都律师何律师。根据你的描述,本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1、如果一审判决有问题,是可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2、建议你起诉维权,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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