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精神病人 监护人的责任
我婆婆今年六十岁了,不知道什么愿意总是出去到政府部门的门口找事,被警察送回家好几回了,对自己的儿子也是想骂就骂,我们都不敢跟她靠近,但是她自己却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家里也收拾的很利索,以前带她看过医生都说她没病,但是警察说要是再到政府闹事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我想问一下,如果她不是精神病,是否有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真让政府送去强制治疗了,我们作为监护人没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6-状态:已解决]
王培亮律师的解答:
如果她不是精神病,当然有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真让政府送去强制治疗了,我们作为监护人没有支付医疗费用的能力,只能拖。但是政府可能会起诉你们。还有,是否精神病人,不是政府说了算,要有医师诊断证明。精神病的成因很复杂,表现形式多样,不能因为她把自己照顾的很好,家里也收拾的很利索就是正常人。最好到专科医院找医师会诊,以确定是否精神病人。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