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凭条有用吗?

我爷爷生前有套房子,死后分给了我父亲和我父亲的弟弟(我幺爸),当时我幺爸想住那房子,但是却没钱给我父亲,所以幺爸和我父亲口头约定房子归我住,我拿一万元给他,这房子就算是分清了. 但是房产证上还是爷爷的名字,没有更改.幺爸只是写了一张房屋转让凭条,以及几张分次付款的收条. 10多年后现在父亲去世了,幺爸现在反悔失信,要我们再给6万元.不然就要拿走房子,我们是不是只有给他6万才能要回房子?还有其他办法吗?
补充提问:
如果幺爸私下把房产证办成他的名字,还有办法吗?(还不确定是否更改)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2-23-状态:未解决]
夏德忠律师的解答:

首先,看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还是城市房屋。如果是农村房屋,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以及你和你幺爸是否还在该村。如果是城市房屋,问题就简单些了。

其次,房屋属于你父亲和你幺爸共有的,至于你幺爸和你父亲的口头约定,因为不好证明,不好认定属于何种性质,但是你幺爸写了房屋转让凭条,及收条,可以认定为他已将他的继承份额转让给你父亲了。现在你父亲去世,你当然有继承权,跟你的性别是无关的。但是关键是,房子是农村房子还是城市房子。

最后,你幺爸反悔,属无理要求,他无权要求你再支付6万元钱,也无权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不过你应该早点去做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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