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我方开一辆小车,在高速公路的转弯处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我方小车上四人,一人当场死亡,二人轻伤,一人重伤。我是死亡方的亲属。据我现在所知,双方都有责任,我方司机有喝酒开车(据说是喝了两杯白酒后两小时开的车,现体内酒精含量还没测出),我方车速有些过快。对方大货车有超载及占道的行为。对方车上两人无伤亡情况。请问,我们如果要调解,需如何调解。我方死亡人为48岁,在重庆工作23年,福建泉州人。去年刚承包一个工地。现在工地还在进行,人现在死亡都工地都没有办法继续。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3-01-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积极、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 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调取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伤残鉴定和赔偿做准备。
2、死亡方家属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先行赔付,并向大货车驾驶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主张按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死亡方不是小车驾驶人,也可向小车驾驶人、车主主张赔偿。
3、死亡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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