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
08年2月我进该厂,为了相互之间能更好的配合厂方叫我找几个同伴一起到该厂上班,我们几人一直都认真干好本职工作,接受厂里管理、指导和监督,工资一直由我带领,一直没签任何协议,更没签劳动合同。去年12月31日我们已向厂提出辞职,春节前老板留我们节后继续留在该厂工作,春节后厂里单方面把我们辞掉。请问我这种情况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承包关系???怎样维权?
补充提问:
由于老板挽留,我们答应留在该厂继续工作。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3-03-状态:已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本案属于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2、本案你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82、87条规定可以主张以下权利:(1)2008年进该厂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2)厂方辞退你们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