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
我2005年买了别人的房子,属于医院的家属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只将房产证给我,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因为二手房交易原因,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卖方及卖方的子女现在能主张他们的房产所有权,要回他们的房子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4-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这需要根据你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确定。如果不存在协议被撤销、解除和无效的情形。如果没有的话,协议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及卖方的子女不能主张该房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