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蛮的村政府我们可以哈办,有谁能主持公道?

你好,
“国家征地,农民不同意也得同意,不拆我们就强拆,我们当官的都是一伙的,你们不用搞小动作,告到那里都没用”这话出自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码头村的某村干部。

福建南安码头镇码头村征地开发工业区,政府给出的补尝是每平方500多块(而当地商品房每平方米约2500块且不包装修),农民与领导商讨时领导居然说出上面的内幕。不难想像那些领导从中分去了农民多少血汗钱。

国家明文规定征地征房必需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低过征地前,大家可看看附档我家房子的照片,试问500多块每平方是否合理,我人在中山打工,老爸和叔叔跟村领导商讨对方的态度如此高高在上。

我打算回福建一趟搞个明白,现急想请问征房征地的合理补尝标准?面对如此强蛮的村政府我们可以哈办,有谁能主持公道?

共征13户人家,其中征收我家的如下:
房屋(附档照片):

每层300多平方米,共两层.共600多平方,住9口人

叔叔的每层200多平方米,共两层.共400多平方,住6口人

----政府给的标准是500多块每平方
山地:两亩多------政府给的标准是5000块每亩
耕地:1亩多------政府给的标准是22000块每亩
龙眼树:50多棵(树长了14年)------政府给的标准是300块每棵

政府没有文件给我们看且以上赔偿比广东的标准低很多,

我怀疑政府从中取利,能否提供房屋,山地,耕地,龙眼树的赔偿标准并算算我家大约能取到的补尝费



苦主:刘生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3-05-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房屋应当签发征收决定文件,对征收范围、补偿等作出规定。补偿一般根据被征收土地房屋的区位、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本案你们可以要求村委会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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