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是指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按照前述司法解释,“数量较大”,是指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
2、本案砍伐10棵树,需要根据该10棵树是否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较大,以确定是否构成盗伐林木罪。具体可以参考 戴长洪律师网站文章:“盗伐、滥伐林木罪及其处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