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如何防范风险

与朋友合伙的林权证被朋友拿去作抵押贷款盖商品楼了,自己出于友情也同意了。现在会承担什么风险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3-14-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你的林权证如作为与朋友合伙的出资,即已构成合伙企业资产。但是,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案需要根据该林权证抵押事项是否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没有的话,该抵押行为无效,你可以不需承担责任。

我咨询戴长洪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企业改制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戴长洪律师 > 戴长洪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