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处置问题
您好,我和老公在结婚之前买一幢按揭还贷的房子(结婚住的)。首付款是男方出的,之后我和老公一直还贷款。办理按揭还贷时,我替他做了一个还贷的担保合同(因为当时他的收入证明没有达到贷款的资格),现在我不想为他担当这个风险,银行又不同意变更担保人,而且他又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还上剩余的贷款。请问:我是否有权和他一起把这贷款的房子卖了,把剩余的贷款还上,从而也就解除了我的担保责任?
补充提问:
那我怎样才能解决我的担保责任?因为银行又不同意变更担保人、反担保什么的,而且他本人现在也一下还不了那么多贷款。难道我他一天没还完此贷款,我就得担当此责任吗?我也不要此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29-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按揭的房屋只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入市交易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具体可以与购房人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约定在协议签署时先交付一笔房款或定金,然后用该笔款偿还银行按揭,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后,再交付其余房款并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本案你不能因为该房屋提供担保而要求对方出卖房屋,除非你取得对方同意。如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