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隐瞒病情,要求退婚

案例:某男在父母及媒婆的说服下娶了邻村的一个姑娘于2010年1月份登记结婚,并按女方要求交与女方父母4万元的聘礼,婚后两人几乎无感情可言,家庭生活部如意,3月份女的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身患多种疾病,此前女方从未跟男方提起过,男方并不知晓,男方想离婚。退还聘礼!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05-11-状态:已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本案所隐瞒的疾病是否构成法定不能结婚的情形,否则不能因为不知道其疾病为由起诉离婚;
2、由于本案双方已办理登记手续结婚,因此,除非女方父母索要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并双方离婚外,否则,男方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我咨询戴长洪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企业改制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戴长洪律师 > 戴长洪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