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近三年,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本人于2007年11月在燕郊购买了一套房产,2008年11月办理入住,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打电话咨询开发商,开发商称:地税未给办理收税业务,因此拖延了很长时间。
但是咨询燕郊地税局,地税局称:提交上来的,现已办理完。
曾在网上看过多条有关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而被业务集体上诉的咨询,所以不知我和我们小区N多人的这个情况,可不可以诉讼开发商而胜诉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5-19-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本案开发商已构成严重违约,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你们小区皆存在这种情况,可以集体诉讼开发商。具体主张哪些权益,需要在调查审阅本案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事实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