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我和老公协议离婚,已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房产给我。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一直以“太忙了”、“当时冲动了”、“财产分少了”等各种理由拖延,不配合办理过户。
请问:一、离婚协议书的财产约定有时间效力吗(是不是过一两年就无效了)?二、他如果继续拖延,我该怎么办?
三、当时我们是协商分割财产的,房子给我,现在他认为自己分少了。他如果反悔了,会出现什么情况?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5-28-状态:未解决]
戴长洪律师的解答:
1、本案离婚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至于是否过一两年后协议无效需要根据协议具体内容确定;
2、如果对方继续拖延,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诉请对方履行协议。待判决后如对方还拖延,即可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找各种借口反悔,只要协议不存在显失公平,你也未与对方签定变更协议,那么离婚协议的约定对双方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