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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
我签了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的日期是2013年9月30日,合同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3不按时交纳土地转包金的;我想问一下:乙方现在2014年10月9日给土地转包金是不是算不按时交纳土地转包金;我是不是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看,
咨询者:
fa2147561838
河南
[
咨询时间:2014-10-09
-
状态:未解决
]
李志刚律师的解答: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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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刚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禹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许昌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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