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家新公司上班四五天,工作时受了伤,十级伤残,公司说我工作时间太短不存在7个月的工资?赔偿,

公司交了住院费,在家休息二个月之后为了生活就忍痛上班了,这两个月,公司每个月给我600块钱,我这种是十级伤残,要求公司赔偿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讲我只工作了几天不存在月工资情况,也没有7个月工资的赔偿,当时入职时也没写工资多少,这样合理 吗,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感觉太冤啊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19-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没约定工资标准的,与其他同等岗位的职工同工同酬。
单位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康复的费用、辅助器具的费用、必要的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还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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