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写辞职报告再续签合同违法吗

向各位请教一下,我们单位要求在要先提交辞职报告然后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这种做法违法吗?
我们单位是一家政府机关,我们属于编外聘用的人员。现上级单位决定把我们这批人的身份转换一下,领导说是为了我们的利益,待遇会好一些。但是有一个要求是必须现在自己手写辞职报告~辞去现在的工作,等身份转换的程序走完后,再与新的劳务公司签合同。但程序要走到何时,什么时候才签新的合同,现在睡都不知道。现在只口头说签合同后,岗位依旧不会改变。
虽然我们也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做法我们前几年的工作等于白做,而且形势还会一直很被动。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4-23-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你好:
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你们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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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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