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了一个月的工资 辞职后工资还能不能要回来了呢

我朋友在一个公司工作,那个公司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然后第二个月发了一个月的工资还差一个月的工资
这是他就提交了辞职申请 公司批准了 并告诉他一个月之后去拿工资 可是一个月之后他去拿 老板说没有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是不能给工资的 也就是这一个月白干了 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工资还能不能要回来了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3-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您的朋友可以要回他的工资。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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