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签了合同,工人要跳槽须提前一个月打书面报告。而老板要辞退工人为何想辞就辞。公平吗?还恶意拖工资。
去年我在清港一家机床厂工作,当时也是签了合同,合同签订今年的一月份。由于去年下半年行业不景气,他先后找各种理由提前辞退了我,然事还没完,他还压了我和另一工人17500元钱。至今未给。理由是工作8小时以外不接他电话,车间的电灯没关。说我们安装的设备要帮他卖掉,还要为他搞售后服务。这样的事情该怎办?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7-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被扣工资、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