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我想问一下,孕妇休产假期间,工资是怎么结算的,如果,单位不付产假工资,是不是负法律责任
补充提问:
是不是,我没有缴纳生育险,产假期间就没有工资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11-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的相关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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