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确定赔偿标准。
单位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3、工伤康复的费用、4、辅助器具的费用5、必要的生活护理费6、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残级在1至4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还要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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