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后,新的公司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合理吗?

内退后,和新的公司08年后签了两次劳动合同,现在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说内退人员劳动关系不在公司,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合同到期不签,也不按劳动法给予补偿,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23-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由于内退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与终止。因此与新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也不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金。
内退即内部退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可见内退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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