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事故应该怎样处理
3月出,家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慢车道被尾随的小车撞倒,车主陪到医院检查脸部和身体其他软组织挫伤,电动车报废,且衣服裤子多处刮破,交警大队认定车主全责,并要求双方协商处理,家里人要求对电动车,衣物,进行赔偿,并赔偿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约2000元,该车主要求对电动车进行修理,家人也同意,但市场上无法找到配件后提出赔一辆二手电动车,家里人则要求所提供车必须要有合法的车辆购置凭证和牌照,后车主无下文,经过交警大队多次协调,车主最后提出赔付500元了事,原因是保险公司只愿意赔付这么多,并声称不行就让家人法院起诉,交警大队认为这是起小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就行了,也不积极进行处理,事情就这样一直拖着,具了解,目前该小车并无暂扣,仍然在上路行驶,由于缺乏事故处理经验,请各位熟悉过程的网友出出点子,下步该怎么进行,谢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4-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事宜在当地找律师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