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我与一家私营企业签定一为期一年半的合同,但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保管。在我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厂规下,用人单位就叫我停止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我所在其劳动所得的相应的劳动报酬?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31-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有拖欠工资现象还应支付被拖欠工资的25%的赔偿金。另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还应当承担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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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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