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最迟拖多久能拿工资,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这边有没有律师朋友指导下
在一个单位内工作了一个月多几天实在受不了了,辞职了,本来老板说下个月25号能拿工资现在又说要三个月之后凭新工作单位的证明去拿,跟他理论,还威胁不发工资。说有本事就去告啊!已经签了合同的,但是有很多的不合法处,合同上也没写试用期也要三个月后才能拿到工资,合同条款很多很混乱,就是很模糊的写的,现在只想拿回工资虽然只有一个月工资,但也不想白白便宜他,就算拿不回也不想就这么算了,请教各位啊!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7-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你好: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工作交接当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结清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