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进入公司就签了合同 签了一年合同 合同上写试用期是六个月 但是应聘我的人告诉我试用期是1~3个月看表现

才进入公司就签了合同 签了一年合同 合同上写试用期是六个月 但是应聘我的人告诉我试用期是1~3个月看表现 觉得很不合理 做了四天 今天没去上班 这样会被公司告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单位约定试用期过长。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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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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