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伤害的问题

几个月前在一私人小厂打工,口头约定每天100元工资 刚干半个月在工作中受伤,两根手指被机器切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去法院诉讼要求赔偿,请问是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人身损害鉴定,以及按照什么标准赔付?(工伤标准还是道路交通事故标准),以及赔付的工资标准怎么样界定? 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6-13-状态:已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应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与单位就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雇佣关系,则应由雇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如发生纠纷的应诉讼解决。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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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的非常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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