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工伤还是视同工伤或者属于什么?
我的弟是在2008年因厂破产办为退休工人,今年2月在另一家工厂定为“季节性用工”里打工。今年55岁。
6月8号在未下班的5点左右昏倒,厂方送医院,8点左右死亡。
我咨询回答我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可认定为因工死亡”。
退休后在另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不是原来退休的单位。 正在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现在我认为是视同工伤,有说是退休工人不在工伤范围内。
还可以有“人生伤害~~”的,具体有什么一些条款??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06-13-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他与现在工作的工厂不属于劳动关系。他与工厂应属雇佣关系,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