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工作 刚开始时签了合同 我没有经验就签了名字 没有看合同内容

我在酒店工作 刚开始时签了合同 我没有经验就签了名字 没有看合同内容 他说要至少干半年 后来酒店没有给我合同 我也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 现在我不想干了 如果直接走人会不会要我交违约金什么的?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08-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因此如果排除上述情形,单位不得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使约定了也属于无效条款。但是你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才可以。注意递交书面辞职书时要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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