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算遗产吗

父亲去世后,母亲还健在,父母同住的的房子算遗产吗?如果算遗产,继承人是配偶和子女吗?

补充提问:
我们三兄弟与父母同住一个大院,父亲去世后,我们三兄弟征得母亲同意,签订三方协议将院子分开,并且有三位证明人参与,当时大家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协议。现在有一方反悔,想要重新分,请问我们之前签的那份协议有效吗?反悔的那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07-09-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是的,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其中一半应当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继承。配偶和子女属于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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