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情况如下:本人于10年4月至12年3月就职于山东烟台的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期间该单位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社保也只是缴纳至11年7月份,本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该单位也没给我,说满一年后才给。现在我因为新工作原因需要该企业为我补签劳动合同,该企业却拒绝,我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辞职的时候该单位给我开了一个解聘证明,解聘证明上的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10年4月至13年4月。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16-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你与单位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有权要求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同时要求补办或者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我咨询张又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又才律师 > 张又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