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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劳动法咨询
我从今年2月15号进了一工厂说了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可是到了3月1号工厂给我换了一工种,在6月1号的时候跟我签了一份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12年6月1号起到2013年5月30号。就是今天工厂对我说我的试用期要六个月,也就是要到九月份才给我转正,我想问下劳动法是不是这样的,。
咨询者:
fb139777
[
咨询时间:2012-07-16
-
状态:未解决
]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在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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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又才律师
执业机构:
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工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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