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几个月了还发工资给我
我在过去某件公司离职好几个月了,按道理什么工资,提成都发了。为何离职第三个月还给我的工资卡上打工资,给我钱呢?如果一直这样,他们会有权利追究吗?还有,我不告诉他们会犯法了。
补充提问:
其实,相当于一个陌生人转错了钱给自己卡上了,会有权利追究吗?大概也是这样的意思吧?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7-20-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您好:
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对方有权利追回这笔款项。如果你知道自己不当得利并没有告知受损失方,属于恶意受益行为,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