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时间是如何认定的?是指犯罪开始的时间还是结束的时间?

小张14岁生日是7月1日,在6月30日晚在酒吧举行庆祝,与人发生冲突,当晚23:58分,小张一刀砍在被害人左手,双方继续打斗,7月1日00:02分,小张又一刀刺入被害人心脏,致人死亡,请问:此案犯罪时间该如何认定的?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8-05-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应当按照已满十四周岁予以认定,在整个犯罪行为的进行过程中,应当以对被害人实施的最重一次伤害的发生时间为准。

我咨询张又才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又才律师 > 张又才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