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对我进行任何培训但在合同中有一条写的是如果不没有到合同满期离职要赔偿剩下工期的违约金

就是说我签了1年的合同干了2个月每个月发1000快的话我就要赔偿公司剩下的11个月的钱就是11乘以1000=11000的违约金这样是合理的吗?我需要赔偿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8-05-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用人单位只有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才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因此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此项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不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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