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辞退,怎么办?
本人2010年11月进入无锡某家公司,2011年11月开始休产假,当时职务是总经理助理,2012年2月产子,5月份结束产假后正常开始上班,回来后因总经理调动(未通知本人),我被安排在公司前台,后又被安排到文控,并公司没有安排任何实质工作给我。现在公司上层建议我长期休假,原因是不给我安排工作说我没事干,影响不好,也可让我自行退职,请问如果按照劳动法,我该拿到多少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怎么样的?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8-14-状态:未解决]
张又才律师的解答: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你不想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详尽事宜建议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