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3 14:22:21 作者:张律师 文章分类:案例精选
“我刹车也是为了避让,事发第二天,她才找到我们,我们带她去医院,医生说没什么事。她管我们要1万元,我们没给,半个月后她又管我们要牙钱,我不认可他的诉讼请求”,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辩称。
本案第二被告公交公司称,王某没有主观故意,公车上乘客多,工作量大,避免不了踩急刹车。王某也为娄女士自掏腰包出了医药费,诊断结果仅为外伤。牙钱的事是娄女士后来提的,当时,售票员看见娄女士摔地板上,并没有磕牙,因此不同意娄女士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娄女士出具了12月15日公交公司的司机王某为她出具字条一张,写明:我把娄女士的五颗牙拿去(因我开车给她摔掉的)。娄女士称当日其所镶的牙齿被摔掉,她治疗牙齿共支出费用7273.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