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救助基金先照顾受害人
时间:2010-03-12 08:53:15 作者:张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往往是赢了官司,却极难获得赔偿。2006年2月,惠州市在全省率先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救治和死亡者家庭的赔付工作,该基 金 成 立3年 以 来 ,共 筹 集 到4858万元。但2006年至2009年期间,惠城区法院所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共1460件中,无一宗案件受害人受到过该基金的救助。案件判决后,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有393件,而强制执行后,被害人仍得不到赔偿的有149件,法院判决应赔偿金额共为3800多万元。